
24小時服務熱線| 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的幾個易混概念 |
| 來源: 發布日期:2021-09-26 人氣:85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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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中,有幾個容易混淆的概念,常常被網友們問及,今天用這篇文章,給大家解析一下。 一、利潤總額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(季)度預繳納稅申報表(A類)》(查賬征收)前三行分別是營業收入、營業成本、利潤總額三個指標。這時經常有人問到:營業收入減營業成本不等于利潤總額怎么辦?營業成本是不是包含期間費用?等等諸如此類問題。 我們先舉個例子來講:小明高考語文考了140分,數學考了135分,合計考了700分。那語文加數學也不等于合計啊。本來就不相等。還有英語、理綜呢?只是沒說。 這兒也是一樣,只是從利潤表摘取了三個指標而已,根本就沒有“營業收入-營業成本=利潤總額”這個公式。 二、實際利潤額 “實際利潤額”這個指標,雖然包含“利潤”二字,但其并非會計概念,而是稅法術語。 實際利潤額=利潤總額+特定業務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-不征稅收入-免稅收入、減計收入、所得減免等優惠金額-固定資產加速折舊(扣除)調減額-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注1:此處“利潤總額”乃是會計概念,即利潤表“利潤總額”。 注2:此處“彌補以前年度虧損”乃是稅法概念,即依照稅法規定所計算出的虧損,而非單純會計虧損。 注3: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,按照累計金額計算。如上公式,算出本年累計應繳稅額,減去之前已經繳納稅額,即為本期應繳稅額。 三、應稅收入額 這個術語來自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(季)度預繳和年度納稅申報表(B類)》(核定征收)。 “應稅收入額”等于收入總額減去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后的余額。即: 應稅收入額=收入總額-不征稅收入-免稅收入 其中,收入總額為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。 有朋友曾經詢問,“應稅收入額”是否包含“營業外收入”呢? 首先,我們來看,收入總額包括銷售貨物收入、提供勞務收入、轉讓財產收入、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、利息收入、租金收入、特許權使用費收入、接受捐贈收入、其他收入;其中,其他收入則包括企業資產溢余收入、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、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、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、債務重組收入、補貼收入、違約金收入、匯兌收益等。 因此,如上所述,收入總額顯然是包含“營業外收入”的。那么,如果某項“營業外收入”不屬于不征稅收入、免稅收入,則其同樣包含于“應稅收入額”之內;反之,如果某項“營業外收入”屬于不征稅收入或者免稅收入,則其要被減掉,而不被包含于“應稅收入額”之內。 合肥深度稅籌 專業稅務籌劃機構 |